您当前位置:主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纠纷 > >

借名买房的行为存在着六类风险

上海房产律师解答借名买房的行为存在着六类风险: 1、没有书面协议,一方可能否认曾约定借名买房。借名买房的双方多为亲属、朋友关系,基于感情信任,多为口头约定,较少签订..

15026597100

在线咨询(*仅律师可见)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借名买房的行为存在着六类风险

发布时间:2021-12-23 13:58 热度:


上海房产律师解答借名买房的行为存在着六类风险:
1、没有书面协议,一方可能否认曾约定借名买房。借名买房的双方多为亲属、朋友关系,基于感情信任,多为口头约定,较少签订书面协议,登记人可能因房屋价格上涨等因素否认借名买房。
2、合同无效。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即使签订了书面协议,但因规避政策,该协议存在被法院认定无效的可能,借名买房人无法实现获得房屋产权的目的。
3、房屋过户时,产权的登记人可能拒绝过户。在房屋满足过户条件时,是否协助办理房屋过户的主动权掌握在登记人手中,借名人面临遭到拒绝的风险。
4、借名人无法行使房屋使用权。购买房屋后,借名人往往实际居住在房屋内,但由于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而我国对不动产物权采取登记原则即房屋的产权属于房产证上的登记人,借名人面临被起诉腾退房屋的风险。
5、房屋因登记人欠债而被查封。因为借名买房是借名人和登记人之间的约定,根据公示公信原则,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登记人为所有权人,一旦登记人涉诉,该房屋作为其财产面临被查封或处分的危险。比如登记人离婚,其配偶就可以主张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分割;或者登记人背上外债,债权人申请保全,就会使房屋被查封。
6、第三人不知房屋情况而购买,房屋产权转移。由于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第三人有理由相信登记人就是房屋所有权人。如果第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从登记人手中买了房子,借名人就会面临丧失房屋的可能,最终的结果只能依不当得利向登记人主张赔偿。

 


关闭窗口
上一篇:上海房产律师: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下一篇:上海房产律师购房过程中想要解约怎么办

相关阅读

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能否转租房屋?​

问题:承租人租赁房屋后,因工作调动需长期外出,能否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未经房东同意的转租行为是否有效?房东发现后能否解除租赁合同?​ 解答:承租人经房东同意后可以转...

共有房产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售,买卖合同是

问题:夫妻共有一套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登记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与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是否有效?买方能否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解答:买卖合同通常有效,但买...

购买的期房烂尾,业主如何维权?​

当购买的期房出现烂尾情况,业主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权。首先,业主应团结起来,成立业主维权小组,通过集体的力量与开发商进行谈判,增加谈判筹码。在与开发商沟通时,要求开发...

二手房买卖中,买家发现房屋实际情况与卖家描

在二手房买卖中,若买家发现房屋实际情况与卖家描述严重不符,买家首先要确定不符的具体内容和程度。买家可收集相关证据,如房屋实际状况的照片、视频、与卖家沟通时卖家对房...

律师微信

手机网站

谭凯律师 咨询电话 15026597100 邮箱 lawyertk@163.com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层(地铁1、3、4号线上海火车站南广场或地铁1号线汉中路1号口)

专业房产律师网 谭凯律师 版权所有 上海房产律师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论文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网站程序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即时通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相关标签:上海房产律师、静安区房产律师 沪ICP备14028295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