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主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纠纷 > >

买卖房屋起诉后几天后给传票

买卖房屋起诉后几天后给传票 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就是对起诉书的审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

15026597100

在线咨询(*仅律师可见)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买卖房屋起诉后几天后给传票

发布时间:2019-12-27 15:06 热度:


买卖房屋起诉后几天后给传票
  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就是对起诉书的审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二个阶段就是向被告送达起诉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也就是说,如果你的起诉状通过了法院的审查并可以立案的话,被告在12天之内会收到你的起诉书副本。
买卖房屋起诉后几天后给传票
  二、法院传票责任
  通常情况下,法庭传票要求答辩人在指定期限内向法庭提交文件作出回应,或在部分民事案件中,该答辩人可以仅在法庭传票中指定的特定日期到庭参加法庭听证审理,同时答辩人也可选择对法庭传票不作任何回应,即任由法庭下达缺席判决,但其需要承担输掉该诉讼的风险。
  三、法院传票相关规范
  法院传票应载明受传唤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地址,传唤的事由,到案的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精神,传票由人民法院签发,通常适用于传唤当事人,并应当依法先期直接送达受传唤人。
  受传唤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传唤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传唤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传唤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传唤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传票留在受传唤人的住处,即视为送达。

 


关闭窗口
上一篇:购房定金合同纠纷该如何处理
下一篇:认购合同与购房合同有什么区别

相关阅读

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能否转租房屋?​

问题:承租人租赁房屋后,因工作调动需长期外出,能否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未经房东同意的转租行为是否有效?房东发现后能否解除租赁合同?​ 解答:承租人经房东同意后可以转...

共有房产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售,买卖合同是

问题:夫妻共有一套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登记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与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是否有效?买方能否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解答:买卖合同通常有效,但买...

购买的期房烂尾,业主如何维权?​

当购买的期房出现烂尾情况,业主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权。首先,业主应团结起来,成立业主维权小组,通过集体的力量与开发商进行谈判,增加谈判筹码。在与开发商沟通时,要求开发...

二手房买卖中,买家发现房屋实际情况与卖家描

在二手房买卖中,若买家发现房屋实际情况与卖家描述严重不符,买家首先要确定不符的具体内容和程度。买家可收集相关证据,如房屋实际状况的照片、视频、与卖家沟通时卖家对房...

律师微信

手机网站

谭凯律师 咨询电话 15026597100 邮箱 lawyertk@163.com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层(地铁1、3、4号线上海火车站南广场或地铁1号线汉中路1号口)

专业房产律师网 谭凯律师 版权所有 上海房产律师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论文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网站程序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即时通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相关标签:上海房产律师、静安区房产律师 沪ICP备14028295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