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主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买卖 > >

按揭贷款房屋买卖合同欺诈是否有效

按揭贷款房屋买卖合同欺诈是否有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按揭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存在欺诈行为的,按揭合同是无效的,对当事人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5026597100

在线咨询(*仅律师可见)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按揭贷款房屋买卖合同欺诈是否有效

发布时间:2019-12-27 14:43 热度:


按揭贷款房屋买卖合同欺诈是否有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按揭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存在欺诈行为的,按揭合同是无效的,对当事人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贷款合同能终止吗
合同是有期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可能永恒存在,有着从设立到终止的过程,所以贷款合同也是能够终止的。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是指合同在法定情形和约定下情形,合同债权债务归于消灭。所以说,合同终止是有条件的,而不能随意终止。
合同的终止的情形有如下几个: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双方已按合同约定完全履行义务;
2、合同解除:当合同具备法定解除条件时,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
3、债务相互抵销:当事人之间互有债务,双方债务等额内消灭;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合同。;
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放弃债权,免除债务人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由于某各原因,合同权利义务归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如《合同法》第411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
贷款合同在以上情形下都可以终止。

 


关闭窗口
上一篇:如何防范借名买房风险
下一篇:假按揭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力

相关阅读

二手房买卖中,卖方未按约定注销房屋抵押,买

问题:买方购买二手房时,卖方告知房屋存在银行抵押,合同约定卖方应在过户前注销抵押,但卖方收取首付款后,未用于偿还贷款注销抵押,导致无法办理过户,买方能否要求解除合...

借他人名义买房,房屋产权归属该如何认定?​

问题:购房者因无购房资格(如限购政策),借用亲友名义购买房产,房屋登记在亲友名下,但全部购房款由购房者支付,双方签订借名买房协议,后亲友反悔主张房屋归其所有,购房...

二手房买卖中,卖家拖欠物业费,买家该如何处

在二手房买卖中,若卖家拖欠物业费,买家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查看购房合同中是否有关于物业费承担的约定。若合同明确约定卖家应结清交房前的物业费,买家可要求卖家按照合同...

房产交易过程中,遭遇卖方欺诈,如何认定欺诈

在房产交易中,卖方欺诈行为一般表现为故意隐瞒与房屋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使买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合同。例如,卖方隐瞒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如墙体裂...

律师微信

手机网站

谭凯律师 咨询电话 15026597100 邮箱 lawyertk@163.com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层(地铁1、3、4号线上海火车站南广场或地铁1号线汉中路1号口)

专业房产律师网 谭凯律师 版权所有 上海房产律师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论文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网站程序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即时通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相关标签:上海房产律师、静安区房产律师 沪ICP备14028295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