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主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

父亲去世留下房产 大伯、姑姑也能继承?

父亲去世留下一套房产,母女办理继承却遇到了阻碍,需要取得大伯、姑姑的配合。为什么遗产继承还关系到大伯、姑姑?原来这和家人去世的时间有关系。近日,广东江门新会法院审..

15026597100

在线咨询(*仅律师可见)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父亲去世留下房产 大伯、姑姑也能继承?

发布时间:2024-03-29 12:43 热度:


父亲去世留下一套房产,母女办理继承却遇到了阻碍,需要取得大伯、姑姑的配合。为什么遗产继承还关系到大伯、姑姑?原来这和家人去世的时间有关系。近日,广东江门新会法院审结了这起继承纠纷案件,依法认定各人继承份额,判决涉案房产归女儿小吴所有,由小吴向母亲、大伯、姑姑支付相应的补偿款。
吴先生和妻子林女士购买了一处房产,并育有一个女儿小吴。1994年,吴先生因病去世。吴先生的父亲、母亲分别于1997年、1998年相继去世。
然而,吴先生及其父母生前均未订立过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
林女士、小吴想办理继承吴先生的遗产,被告知需要取得小吴的大伯、姑姑的配合。之后,林女士、小吴将小吴的大伯、姑姑诉至法院,提出要求继承吴先生留下的房产。
法院审理认为,涉案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份额为林女士所有,一半份额为吴先生的遗产,由各继承人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除了子女外,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吴先生死亡时,吴先生的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对其遗产享有继承权。吴先生的父母死亡后,其父母继承所得的份额转为由吴先生的女儿小吴及吴先生的哥哥、姐姐法定继承,也即小吴的大伯、姑姑对吴先生遗产继承相应的份额。
从有利于涉案当事人的生活需要以及实现相关房屋的效用考虑,法院遂依法判决涉案房产归小吴所有,由小吴向母亲、大伯、姑姑支付相应的补偿款。
法官提醒,独生子女并不是唯一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父亲先于爷爷奶奶过世、或母亲先于姥姥姥爷过世,那么,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同样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
爷爷奶奶、姥姥姥爷过世后,他们继承的遗产份额并不会消失,而是作为遗产被再继承,这也就使得父母的兄弟姐妹们,也对该部分遗产享有继承权。
为此,法官提醒要提前慎重立好遗嘱,合理安排遗产,也能避免后续的遗产争夺、维护家庭和睦。

 


关闭窗口
上一篇:爷爷房产孙子如何继承
下一篇: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产,合同效力及交易后果如何认定?​

相关阅读

房产继承中,继承人放弃继承后能否反悔?​

问题:父母去世后,子女在遗产分割前书面放弃房产继承,后因房价上涨反悔,要求重新继承房产,该反悔行为是否有效?放弃继承的声明能否撤销?​ 解答:放弃继承的声明通常不能...

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产,合同效力及交易后

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产,合同效力需分情况讨论。若第三人在购买房屋时为善意,即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房屋为夫妻共有以及一方擅自处分的情况,同时支付了合理对价,并办理了...

房产交易中,因政策调整导致税费增加,该由谁

房产交易中因政策调整导致税费增加,承担方一般根据合同约定确定。若购房合同明确约定因政策调整产生的税费变化由某一方承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例如合同约定 因政策调整导致...

父亲去世留下房产 大伯、姑姑也能继承?

父亲去世留下一套房产,母女办理继承却遇到了阻碍,需要取得大伯、姑姑的配合。为什么遗产继承还关系到大伯、姑姑?原来这和家人去世的时间有关系。近日,广东江门新会法院审...

律师微信

手机网站

谭凯律师 咨询电话 15026597100 邮箱 lawyertk@163.com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层(地铁1、3、4号线上海火车站南广场或地铁1号线汉中路1号口)

专业房产律师网 谭凯律师 版权所有 上海房产律师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论文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网站程序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即时通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相关标签:上海房产律师、静安区房产律师 沪ICP备14028295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