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主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分割 > >

离婚房产分割协议的注意事项

离婚房产分割协议的注意事项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注意事项主要有以下几点: 1、首先,必须是双方自愿签署,存在欺诈、胁迫情况的,协议无效; 2、必须双方亲自签署,不是双方..

15026597100

在线咨询(*仅律师可见)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离婚房产分割协议的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9-09-07 08:18 热度:


离婚房产分割协议的注意事项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注意事项主要有以下几点:
  1、首先,必须是双方自愿签署,存在欺诈、胁迫情况的,协议无效;
  2、必须双方亲自签署,不是双方亲自签订的,也属于无效协议;
  3、重要的就是关于财产分割内容的写法了。切忌图省事出现,如,“双方没有共同财产分割”“各自名下财产各自”“双方已自行分割完毕”等笼统说法。
  4、在未调查清楚双方实际拥有的财产时,切莫心急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朋友为了尽快解决离婚麻烦,往往没弄清楚夫妻双方实际拥有的财产就签订协议,这是很危险的。
  5、很多人会忘记将贷款房屋、股票、公司股权等财产计算在内就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还特意强调各自名下财产各自,以致后后悔莫及。
  6、在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时,双方协商的就是财产的分割,可是在财产分割时,如何收集财产的证据成为头疼,也为重要的问题。
  7、在收集证据的时候,很多情况下自己无法顺利收集,比如,房产、对方隐匿、转移的财产、对方拥有的公司股份等等,遇到这种情况时,就可以选择请律师帮忙收集证据,律师在收集证据方面有着独特的,如在收集对方公司股权时利用律师证及律所的证明就可以顺利收集到想要收集的证据。
  二、离婚协议有关房产分割的部分如何生效
  离婚协议有关房产分割的部分判定有效的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离婚的意愿表达真实,且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达成一致。
  3、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亲执行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4、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该条款适用的前提是当事人已经通过协议的方式办理完离婚手续,且该离婚协议已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民政局进行了备案。

 


关闭窗口
上一篇:离婚房产不分割可以吗
下一篇:夫妻房产分割怎么办理

相关阅读

离婚后一方不配合过户房产怎么办

在涉及到诉讼离婚问题时,若其中一方拒绝协助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手续,我们便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予以解决。 而对于协商达成的离婚协议,当有一方拒绝履行相应义务时,另一方...

房产证没办下来房子可以去公证吗

上海房产律师小编今日分享如下: 1、没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时,是可以办理公证的,公证的内容只能是对交易行为进行公证,不能对房屋合法性进行公证; 2、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

共有产权房可以买卖吗?

上海房产律师解答可以,但需要满足条件才可进行买卖,一般来说,按照国家的规定:当共有产权房满5年后,才可上市买卖。 购买共有产权房屋办理过户时,比单一产权房过户要复杂...

婚后买房一方独立还贷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婚后买房一方独立还贷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婚后购买的房屋一方独自还款的,如果是以个人财产交首付,以个人财产还贷的,是属于个人财产,否则是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微信

手机网站

谭凯律师 咨询电话 15026597100 邮箱 lawyertk@163.com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层(地铁1、3、4号线上海火车站南广场或地铁1号线汉中路1号口)

专业房产律师网 谭凯律师 版权所有 上海房产律师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论文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网站程序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即时通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相关标签:上海房产律师、静安区房产律师 沪ICP备14028295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