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主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确权 > >

静安区房产律师解答夫妻之间房产过户如何办理

静安区房产律师解答夫妻之间房产过户如何办理 夫妻双方需要带着身份证、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夫妻间的过户属于共有财产变更,不需要..

15026597100

在线咨询(*仅律师可见)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静安区房产律师解答夫妻之间房产过户如何办理

发布时间:2019-12-27 15:11 热度:


静安区房产律师解答夫妻之间房产过户如何办理
  夫妻双方需要带着身份证、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夫妻间的过户属于共有财产变更,不需要交税。具体所需资料如下:
  1、如果是房改房,需要提交原售房单位的证明,写明因供暖原因允许将产权人变更为配偶的名字;如果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夫妻双方写变更申请并简单注明理由。结婚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房屋所有权证。
  3、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房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办理夫妻更名手续只需交纳房产证印花税5元即可,不需要提交任何税务。
  4、如果取得房产证在结婚登记之前,这种过户是按赠与处理。需要的手续是拿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赠与公证书,房屋产权证,契税(可能需要先行向税务机关缴纳,也可能由房地局在办手续时代收)缴纳凭证,双方身份证明到房地局办理。
夫妻之间房产过户如何办理
  二、房产过户的注意事项
  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去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带上房产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去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原房主夫妻双方到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房证、契证、结婚证(单身的需要单身证明)买的人只要带上身份证就可以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三、夫妻之间房屋过户需要什么费用的缴纳
  夫妻间房产叫更名。带房产证(及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两人到房产坐落地所属房管所办理即可。
  收费不涉及税收。
  登记费:住宅80元,商铺550元;测绘费:1.36元/平米。如有误差,以你所在地收费标准为准。

 


关闭窗口
上一篇:静安区房产律师解答离婚后按揭房怎么过户
下一篇:静安区房产律师解答二手房产权证过户要怎么办才合法

相关阅读

2021二套房国家优惠政策有什么

无论个人还是家庭,只要不是唯一的住房,就要征收3%契税。 如以前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只要上缴1%契税;现在如果父母名下有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买90平方米及以...

不动产备案登记流程是什么?

不动产备案登记流程是什么? 不动产的备案登记流程有申请、核准、确认这几步,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静安区房产律师解答二手房产权证过户要怎么办

静安区房产律师解答二手房产权证过户要怎么办才合法 1、对交易房屋产权进行调查。一般购房者需要对房屋产权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审核,在过户之前看好房屋产权证上的业主姓...

静安区房产律师解答夫妻之间房产过户如何办理

静安区房产律师解答夫妻之间房产过户如何办理 夫妻双方需要带着身份证、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夫妻间的过户属于共有财产变更,不需要...

律师微信

手机网站

谭凯律师 咨询电话 15026597100 邮箱 lawyertk@163.com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层(地铁1、3、4号线上海火车站南广场或地铁1号线汉中路1号口)

专业房产律师网 谭凯律师 版权所有 上海房产律师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论文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网站程序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即时通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相关标签:上海房产律师、静安区房产律师 沪ICP备14028295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