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主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买卖 > >

如何防范借名买房风险

如何防范借名买房风险 1、如果确实需要采取借名方式购买住房的话,那么实际产权人要和名义产权人签好协议,以书面方式确定该房地产的实际出资人和权利人。同时实际产权人在购..

15026597100

在线咨询(*仅律师可见)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如何防范借名买房风险

发布时间:2019-12-25 15:32 热度:


如何防范借名买房风险
  1、如果确实需要采取“借名”方式购买住房的话,那么实际产权人要和名义产权人签好协议,以书面方式确定该房地产的实际出资人和权利人。同时实际产权人在购房时应当从自己的账户支付房价款,并保留好付款单据。日后如发生纠纷,实际购房者可以凭书面证据以司法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2、实际产权人还可与名义产权人至房地产交易中心就该房地产做一个个人抵押,由名义产权人将该房地产抵押给实际产权人。这样名义产权人就无法跳过实际产权人擅自出售房屋和损害实际产权人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关闭窗口
上一篇:静安区房产律师解答同一房屋先出租后抵押怎么办
下一篇:按揭贷款房屋买卖合同欺诈是否有效

相关阅读

310万买下“天井房”,院内竟藏公共窨井,卖家

案例导入 2023年9月,张某与徐某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以310万元购买徐某名下的一套房屋。同年11月,房屋变更登记至张某名下。12月,因二楼下水道堵塞,物业工作人员进入...

千万豪宅逾期交付近半年,开发商只愿赔一个月

案例导入 2021年,陈女士购买了上海静安区铭德传奇漪景庭的一套别墅,总价约4314万元。合同约定2021年9月30日交房,但直至2022年1月开发商才取得交付使用许可证,延迟超4个月。按合同...

买下二手房才发现承重墙被拆,恢复后房屋布局

案例导入 2023年3月,卞某贝通过中介与李某林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卞某贝以206万元购买李某林名下的一套房屋,双方于3月22日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然而,4月3日城管上门向...

二手房买卖中,卖方未按约定注销房屋抵押,买

问题:买方购买二手房时,卖方告知房屋存在银行抵押,合同约定卖方应在过户前注销抵押,但卖方收取首付款后,未用于偿还贷款注销抵押,导致无法办理过户,买方能否要求解除合...

律师微信

手机网站

谭凯律师 咨询电话 15026597100 邮箱 lawyertk@163.com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层(地铁1、3、4号线上海火车站南广场或地铁1号线汉中路1号口)

专业房产律师网 谭凯律师 版权所有 上海房产律师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论文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网站程序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即时通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相关标签:上海房产律师、静安区房产律师 沪ICP备14028295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