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主页 > 专业领域 > 租赁纠纷 > >

房屋租赁有什么注意的事项

房屋租赁是什么 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房屋租赁是房屋..

15026597100

在线咨询(*仅律师可见)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房屋租赁有什么注意的事项

发布时间:2019-09-07 08:05 热度:


房屋租赁是什么
  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房屋租赁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主要条款: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在此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房屋租赁有什么注意事项
  二、房屋租赁的程序
  1、租房双方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房主查看房客身份证(可向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并索
  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
  3、房客查看房主产权证明(可向当地产交易所进行确认),房主身份证(可向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及两证的统一(即产权证的产权人与身份证相同),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 :
  4、合同签字(房主方)与产权证的产权人相同,如不相同需有产权人的代理委托书;
  5、办理合租合同时,需有房主方的同意出租证明;
  如果房主要求支付定金,需要注意:一般定金不要超过月租金的50%.
  三、房屋租赁有什么注意的事项
  1、验证核实承租人的身份及经济能力。
  房东在出租房屋时要核查承租人身份的真实性及租用物业为何种用途,了解承租人的基本生活来源,是否有固定工作等,以免对方交不起房租时发生租赁纠纷。同时,对于外地租客,房东可查看其暂住证并应留有租客的身份证复印件,确保利益不受损失。
  2、预留一定数额房租抵押金以免利益受损。
  业主要出租住房时要让房客缴纳一定数额的抵押金,避免房客出现拖欠房租、水电等费用的情况发生,另外如果在租住期间房屋结构、家具家电等物品受到损伤,也可以使用抵押金来支付这部分费用。
  3、屋内预留配置验查仔细免除后患。
  通常情况下在出租房屋时,房屋业主会将屋内家电、家具等设施留给租客使用。因此对于年代相对较久远的老房子而言,业主在出租房屋前更应该将屋内预留给租客的物品、设施等检查清楚,适当维修,以免在日后承租房屋中发生危险。
  4、租赁合同细节条款签仔细。
  房屋业主在签署租赁合约时要约定清楚与租客的租赁期限、租金金额、支付方式以及逾期交租责任,有无权转租、分租等细节,以免房屋业主与租客在日后租赁期间因合同细节条款不明而带来矛盾,引发不必要的争执与纠纷。

 


关闭窗口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上海房屋租赁税起征点

相关阅读

房屋租赁是否必须要进行登记

房屋租赁是否必须要进行登记 房屋租赁登记是指当事人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该制度是房屋租赁法律关系中一...

房屋租赁协议纠纷该怎么处理

房屋租赁协议纠纷该怎么处理 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除当事人约定外,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权: 1.承租人的解除权。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

公房转让房产证怎么办理过户手续

公房转让房产证怎么办理过户手续 1、向市直管公房管理部门提出经同户居住成年使用人共同签字同意的转让转租书面申请,如实申报转让转租价格,经初审同意后领取市房产管理局统...

办理房屋租赁证流程是怎样的

办理房屋租赁证的流程 (一)房屋租赁双方需要提供的证件: 1、出租人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杜员房屋使用证;...

律师微信

手机网站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谭凯律师 咨询电话 15026597100 邮箱 lawyertk@163.com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层(地铁1、3、4号线上海火车站南广场或地铁1号线汉中路1号口)

沪ICP备14028295号 专业房产律师网 谭凯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抄袭 违者必究法律责任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论文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即时通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相关标签:上海房产律师、静安区房产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