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房买卖中,若卖家拖欠物业费,买家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查看购房合同中是否有关于物业费承担的约定。若合同明确约定卖家应结清交房前的物业费,买家可要求卖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支付拖欠的物业费。若卖家拒绝支付,买家可在支付房款时预留相应金额用于支付物业费,或在垫付物业费后向卖家追偿。若合同未约定物业费承担问题,根据物业相关法律法规,物业费的缴纳主体是房屋实际使用人或所有权人。在房屋交易完成后,买家成为新的所有权人,但卖家在交房前产生的物业费仍应由卖家承担。买家可与卖家协商,要求卖家支付拖欠的物业费,若卖家拒绝,买家可向物业公司了解情况,获取卖家拖欠物业费的证据,然后通过法律途径,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家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及因此产生的滞纳金等。同时,买家应及时与物业公司办理物业交接手续,明确自己的物业费缴纳起始时间,避免因交接不清导致自身权益受损。
案例
钱女士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交房时发现卖家李先生拖欠了半年的物业费未交。钱女士查看购房合同,发现合同中未对物业费承担问题进行明确约定。钱女士要求李先生结清拖欠的物业费,李先生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支付。物业公司表示若物业费未结清,可能会影响钱女士的物业服务体验。钱女士为避免麻烦,自行垫付了李先生拖欠的物业费,随后向李先生追偿,李先生仍拒绝支付。钱女士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法律分析
在本案例中,虽然购房合同未约定物业费承担问题,但李先生作为房屋原所有权人,在其使用房屋期间产生的物业费应由其承担。钱女士垫付物业费后,有权向李先生追偿。李先生拒绝支付的行为侵犯了钱女士的合法权益。钱女士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先生返还垫付的物业费及相应利息。在诉讼过程中,钱女士需提供证据证明李先生拖欠物业费的事实以及自己垫付物业费的凭证,如物业公司出具的欠费清单、钱女士的付款凭证等。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判决李先生承担相应责任。
律师建议
买家在购买二手房时,无论购房合同是否约定物业费承担问题,都应在签订合同前向物业公司核实房屋的物业费缴纳情况,了解是否存在拖欠物业费的情况,并将相关情况记录在合同补充条款中,明确责任。
若发现卖家拖欠物业费,先与卖家友好协商,要求卖家结清物业费后再进行房屋交易。协商过程中,保留好沟通记录,如短信、邮件等。
若卖家拒绝结清物业费,买家可考虑在合同中约定从购房款中扣除相应金额用于支付物业费,或在交易完成后,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通过法律途径向卖家追偿。同时,及时与物业公司办理物业交接手续,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协议,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确保物业服务不受影响。
在与物业公司沟通时,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如物业公司提供的欠费证明、与物业工作人员的沟通记录等,以备后续维权使用。若因卖家拖欠物业费导致物业公司对买家采取不合理措施,如停水停电等,买家可向当地物业管理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