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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交易因不可抗力因素受阻,责任如何划分?
发布时间:2025-03-28 13:41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房产交易受阻,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房产交易中,若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毁损、灭失,风险承担一般遵循交付原则,即房屋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若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按时履行,如因自然灾害导致无法按时办理过户手续,双方可协商顺延履行期限或解除合同。若协商解除合同,出卖人应返还买受人已付购房款,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案例​
周先生与卖家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在一个月内办理过户手续。合同签订后不久,当地发生地震,房屋受到严重损坏,无法正常办理过户手续。周先生认为卖家应承担房屋损坏责任,要求卖家修复房屋并按时过户。卖家则认为地震属于不可抗力,自己不应承担责任,提出解除合同并退还周先生已付房款。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法律分析​
在本案例中,地震属于不可抗力因素。由于房屋在交付前因不可抗力受损,风险应由卖家承担。但卖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卖家提出解除合同并退还周先生已付房款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周先生要求卖家修复房屋并按时过户的诉求难以得到支持,因为在不可抗力导致房屋严重损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原合同存在现实困难。若周先生因卖家解除合同遭受其他损失,如为购房准备的相关费用支出等,双方可根据公平原则协商分担,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律师建议​
买卖双方在签订房产交易合同时,可约定不可抗力条款,明确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的权利义务、风险承担方式以及合同的处理方式等,以便在遇到不可抗力时能更顺利地解决问题。​
若因不可抗力导致房产交易受阻,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如政府部门发布的自然灾害公告、相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等。​
积极协商解决方案,根据房屋实际情况、交易进度等,合理确定是顺延履行期限还是解除合同。若协商不成,可咨询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但要充分考虑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以公平合理为原则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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