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
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书面通知:权利人通过发送书面函件、通知等方式,明确要求义务人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义务,如要求交付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支付违约金等。例如,购房者向开发商发送《催告函》,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这种书面通知的行为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口头主张:权利人以口头方式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该口头主张的存在,如证人证言、录音等,也可以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比如,买卖双方在协商过程中,购房者口头要求卖家尽快办理过户手续,并且有在场的第三方可以作证。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书面承诺:义务人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愿意履行合同义务,包括对履行时间、方式等作出承诺。例如,卖家向买家出具《承诺书》,表示会在一定期限内解决房屋的产权瑕疵问题并办理过户手续,这种书面承诺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口头承诺:与权利人提出履行请求的口头主张类似,义务人作出的口头承诺如果有证据证明,也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断。比如,卖家口头答应买家会尽快交付房屋,并对交付时间作出了具体的说明,且该承诺被录音记录下来。
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提起诉讼:权利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无论法院最终是否受理、判决结果如何,只要权利人依法提起了诉讼,诉讼时效即发生中断。
申请仲裁: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或者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了仲裁协议,权利人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那么从申请仲裁之日起,诉讼时效中断。
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请求调解:权利人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机构请求调解,这些行为表明权利人在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与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例如,购房者因房屋质量问题向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投诉,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在投诉的过程中诉讼时效中断。
申报债权: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涉及到破产程序时,如果权利人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也会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比如,开发商破产,购房者向破产管理人申报自己的购房债权,诉讼时效中断。